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发起,根据《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管理办法》而成立。
第二条 本联盟牵头学校为云南省云天化中学;联盟学校为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市等五个县(市)的县域高中;联盟学校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 本联盟围绕“自愿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际联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以强机制、增活力、促融合发展为目的,最终实现联盟内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第四条本章程根据《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管理办法》、《关于构建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的实施意见》、《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制定,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直接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本联盟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区域联盟联络员、联盟秘书长、联盟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联盟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联盟办公室、各校教务(教科)主任、学科负责人共同组建联盟工作小组,负责联盟工作的整体推进;
其中: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区域联盟联络员负责与云南省云天化中学秘书长方明及各县教体局联络;
联盟秘书长:由云南省云天化中学党委书记方明担任,负责总安排;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与联盟学校进行沟通,并监管各县联盟任务完成情况;
联盟学校校长及教学副校长负责本校任务的完成及质量把关;
各校教务(教科)主任负责与云天化中学联盟办公室对接各类活动,任务落实、人员安排、沟通协调、资料收集、宣传等;
第六条云南省云天化中学负责拟定联盟章程与联盟实施方案,统筹各项活动,做好任务分配,加强协调与沟通。
第七条 联盟学校与牵头学校签署联盟协议,自觉遵守联盟的各项制度与规范,积极主动参加联盟活动,承担主办任务,按要求参与完成教学设计、导学案、试题等资料的编写工作。
第八条 联盟活动承办学校负责联盟活动的宣传报道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报送。
第三章 活动主题及方式
第九条 活动主题与方式
序号 | 活动主题 | 活动方式 |
1 | 名师专题讲座教研活动(高三二轮) | 学习交流 |
2 | 高一练兵课 | 同课异构 |
3 | 高一高二期中测试 | 联考 |
4 | 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大会 | 学习交流 |
5 | 校长论坛 | 交流讨论 |
6 | 高一高二期末测试 | 联考 |
7 | 名师专题讲座教研活动(高三一轮) | 学习交流 |
8 | 高二示范课 | 同课异构 |
9 | 高一高二期中测试 | 联考 |
10 | 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 学习交流 |
12 | 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交流会 | 学习交流 |
13 | 高一高二期末测试 | 联考 |
第十条 以上活动由联盟内各学校轮流担任承办方,承办方根据联盟安排于活动前30天向牵头学校提交承办方案,由牵头学校统一下发至各联盟学校,活动承办学校需于活动结束一周内提交活动相关资料并做好宣传推送。
第四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联盟学校的权利:
(一)参加联盟活动。
(二)共享由联盟内开发的教学设计、导学案、试题等资源。
(三)监督联盟工作,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十二条联盟学校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配合联盟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按时完成牵头学校安排的联盟任务。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管理办法》中关于经费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专家培训费用报销按照《昭通市财政局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昭财行〔2014〕73号)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开发的各学科教学设计、一课一测试题、周考试题、月考试题、期中考试题、期末考试题、导学案、学考高考备考资料等按照《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国权〔1999〕8号)执行。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根据《昭通市普通高中教研联盟考核评分细则》制定本联盟考核细则:
一、考核说明
1.对联盟内学校每年考核一次。
2.考核形式:根据各学校承担主办、参与活动、资料编写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3.考核方法和依据:根据工作完成及绩效情况,结合平时的总体表现,分别按考核项目给予定性评价和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考核结果量化:优秀:100分-90分;良好:89分-75分;合格:74分-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
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管理(20分)、教研活动(30分)、教研成效(30分)、教学质量(20分),满分为100分。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组织、不参与联盟内活动;
(2)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上交。
二、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工作管理(20分) | 1.签署教育联盟协议。 | 2 | |
2.参加联盟考试。 | 3 | ||
3.承担联盟内主办活动。 | 5 | ||
4.按时按质提交教研资料。 | 10 | ||
教研活动(30分) | 5.参加一次高一练兵课和一次高二展示课教研活动。 | 5 | |
6.每学期参加一次高三复习备考交流会。 | 5 | ||
7.每学年参加一次联盟内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 5 | ||
8.每学年参加一次联盟内校长论坛活动。 | 5 | ||
9.每学年参加一次联盟内教科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 5 | ||
10.每学年参加一次联盟内高中优秀班主任交流论坛活动。 | 5 | ||
教研成效(30分) | 11.优秀教学实例集萃每学科不少于2篇。 | 10 | |
12.学科优秀试题、导学案每学科不少于2篇。 | 10 | ||
13.校长论坛、学校教科室或教务处主任管理经验文本各1篇。 | 5 | ||
14.优秀班主任管理经验文本2篇。 | 5 | ||
教学质量(20分) | 15.根据入口看出口原则,普通高中联盟学校整体质量出口与入口名次吻合或者提升给予满分,名次下降不得分。 | 20 | |
工作奖励加分 | 1.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市级1篇加0.2分,省级1篇加0.5分,国家级1篇加1分(不重复记分)。 | ||
2.学科教师参加市级以上课堂教学竞赛获奖,市级一等奖1次加3分、二等奖1次加2分,三等奖一次加1分;省级一等奖1次节4分,二等奖1次加3分,三等奖1次加2分;国家级一等奖1次加6分,二等奖1次加5分,三等奖1次加4分(不重复记分)。 3. 教师受邀参加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示范课、公开课,1次加1分。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教研联盟活动力求组织从细、管理从严、材料从精、招待从简,所需经费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列支。
第十八条本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试行。